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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源等新规CCC认证办理介绍

发布:2023-07-13 18:12,更新:2024-11-13 09:00

移动电源等新规CCC认证办理介绍

根据国务院之前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对CCC强制性认证的产品范围进行了一定调整,将数据终端、多媒体终端等9种产品移出范围并将锂电池及移动电源纳入CCC认证范围。


改革完善电子电器产品强制性认证制度。根据技术和产品发展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将安全风险较高的锂离子电池、电源适配器/充电器纳入强制性认证管理,对安全风险较低、技术较为成熟的数据终端、多媒体终端等9种产品不再实行强制性认证管理(见附件1)。调整优化强制性认证程序,按“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获证前工厂检查,结合企业信用状况、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获证后的监督检查频次,加强产品一致性监督检查,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自2023年8月1日起,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新纳入产品CCC认证委托,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信息技术设备》和附件中列明的适用标准开展认证工作;自2024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新纳入产品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名录另行公告。




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动态调整清单


一、不再实行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9种)


1. 总输出功率在500W(有效值)以下的单扬声器和多扬声器有源音箱(0801)


2. 音频功率放大器(0802)


3. 各类载体形式的音视频录制、播放及处理设备(包括各类光盘、磁带、硬盘等载体形式)(0805、0812)


4. 电子琴(0813)


5. 无绳电话终端(1604)


6. 数据终端(1608)


7. 多媒体终端(1609)


8. 入侵探测器(1901)


9. 防盗报警控制器(1902)




二、纳入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2种)


1. 电子电器产品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


2. 电信终端产品配套用电源适配器/充电器


锂离子电池、电池组和移动电源被纳入强制性认证管理,也就意味着电池将强制需要申请CCC认证。




电池GB 31241标准适用的便携式电子产品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示例如下:


1.便携式办公产品:笔记本电脑、PDA等;


2.移动通信产品:手机、无绳电话、蓝牙耳机、对讲机等;


3.便携式音/视频产品:便携式电视机、便携式DVD播放器、MP3/MP4播放器、 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


4.其他便携式产品:电子导航器、数码相框、游戏机、电子书等;


上述列举仅为示例,便携式电子产品包括以上列举产品,但不限于以上产品。




电池国标常见认证标准



单元划分:


对于移动电源应按规格、工作原理、安全结构、输出/输入方式、组成电池的类型、组成电池的串/并联方式、保护电路的设计布局等的不同划分申请单元。


送样要求:


申请单元的产品为单型号时,送本型号的移动电源进行测试,送样数量至少12 台;申请单元的产品为系列型号时,样品应从系列型号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型号作为主检型号,其余型号产品为覆盖型号。送主检型号数量至少12台。


认证方案:


申请人可任选以下一种认证方案,进行移动电源认证。



电池、移动电源CCC认证申请流程


1、产品认证申请;


2、资料审查;


3、寄送样品;


4、产品型式试验;


5、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6、认证结果评定;


7、认证证书批准;


8、产品认证标志的购买及使用;


9、获证后的监督。


提供的资料


a. 正式申请书(网络填写申请书后打印或下载空白申请书填写);


b. 工厂检查调查表(首次申请时);


c. 生产企业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自我评估报告/声明;


d. 便携式数字设备用移动电源产品描述(PSF464116.11);


e. 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的注册证明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首次申请时);


f. 生产许可证(如有);


g. 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之间签订的有关协议书或合同(如ODM 协议书、OEM 协议书、授权书等)(必要时);


h. 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还须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i. 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有);


j. 有效的监督检查报告或工厂检查报告(如有);


k. 其他需要的文件;


l. 样品;


m. 关键元器件清单。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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